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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FT界定新规:韩国FSC详解监管标准

  发布于2025-05-03 阅读(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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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FSC发布《NFT的虚拟资产界定指南》 进一步阐明NFT纳管情况

韩国的《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》即将在7月19日正式生效,但之前发布的执行条例却明确排除了NFT,这引起了不少争议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,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(FSC)在今天特别发布了《NFT的虚拟资产界定指南》,旨在进一步明确哪些NFT会受到监管。

据《韩联社》报道,韩国FSC在指南中指出,如果NFT是以大量或大规模系列发行,或是可以和其他虚拟资产进行交换,那么它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虚拟资产。反之,如果NFT的经济价值较低,功能有限,或是不能交易或转移的,比如用于作为交易收据或活动门票的NFT,则会被视为“普通NFT”。

韩国FSC还强调,尽管NFT在形式上是“非同质化代币”,但如果其实质上与虚拟资产无异,那么这些NFT就应该适用于《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》。他们认为,NFT通常是以“有限数量”发行,主要用于收藏影片、图片等内容,持有者数量有限,二级市场也受到限制,因此不会明确纳入《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》的适用范围。

然而,如果某些NFT失去了“独特性”和“非同质化”的特征,就有可能被视为虚拟资产,从而受到监管。具体的构成要件包括:

  • 以大量或大规模系列发行且具有较高的同质性
  • 可以分割导致其独特性大幅减弱
  • 可以作为特定商品或服务的直接或间接支付手段
  • 可以被兑换成虚拟资产,并且这些虚拟资产可以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

尽管如此,韩国FSC并没有提出具体的标准,比如“发行量超过1千即视为虚拟资产”,而是表示“将根据具体情况逐案判断”。

韩国FSC还提到,当局会首先确定相关NFT是否属于《资本市场法》规定的证券,如果不是证券,则判断该NFT是否属于《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》内所规定的虚拟资产。如果企业认为其发行或流通的NFT属于虚拟资产,则必须遵守《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》和《特定金融信息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报告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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